公务员集资建房最新政策(集资建房政策)
题记
城市住房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城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1980年,武汉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7.3平方米,住房成套率为30%。城市居民住房拥挤、住房难的问题普遍存在。计划经济时代城市住房无偿分配、低租金的福利制模式,严重制约了住房的再生产和住房消费。在前期单项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武汉市一路创新先后出台了三轮住房制度改革方案。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改革的深入推进,市民群众的住房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到2018年底,武汉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80%的家庭拥有自住房。住房短缺已经成为历史,追求居住舒适、提高生活质量、增进幸福指数,是新时期人民群众的生活向往。
3 住房供应体系改革
在新的住房供应体系中,武汉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方案、建设规模在全国影响较大,曾繁杰回忆说:
之前我们改革福利房制度,进行了单位集资建房,也做了解困房,但是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东西,所以当时我们决定在供应体制上搞一套东西出来,做经济实用住房。经济实用住房是武汉的首创。
1996年,关于经济实用住房开了两次会议,一次是全国房改办主任会议,在天津开的;第二次是全国住房工作会议,规模很大,几百人的全国会议,殷增涛副市长和我参加了这个会议。武汉第一个在大会作经验交流发言,殷副市长特别高兴。出发之前,他把我叫去,他说稿子写得不错,现在你别跟我说那些,你就跟我搞点干货,说简单一点,你们做了什么事,就三言两语,让我一听就明白的,最好不要超过10分钟。我说,第一我们提出了供应体系改革,提出了经济实用住房的理论依据。第二我们起草了全国第一个示范性的经济实用住房文件。国务院后来的文件,包括搞安居工程的文件,拿到的第一个可以参考的东西是武汉的东西。第三武汉市政府相当支持,一下子划了七片土地,一共是3000多亩。第四财政局提供了2000万的财政周转资金,万一工程建设资金接不上了,就把它借出来周转,用后再还回去。第五信贷,召集各个银行进行协商,银行非常支持,第一步确定的授信单位就是10个亿。第六我们已经开始动工,已经进入前期工作。第七我们拿出了一整套开发成本和销售成本的管理办法。不到10分钟,我就跟他讲完了,他说可以可以,后天我们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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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经济实用房工程全面动工
殷增涛强调切实抓好这项重大工程
本报讯昨日上午,我市首批经济实用房项目之一——新华下路小区正式动工。此举标志着我市经济实用房建设工程进入了全面施工阶段。
去年下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经济实用住房计划,以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市政府把它列入一级管理目标,为经济实用房建设无偿划拨土地,并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市规划、供电、供水、市政等部门对经济实用房建设也予以大力支持,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4个月内完成了立项、征地、规划、设计等工作。
目前,除江汉区新华下路小区开工外,汉阳七里庙小区、硚口古田四路小区将于本月内开工,其他各区的经济实用房也将于8月前后陆续开工。今年全市经济实用房将开工120万平方米,计划竣工40万平方米,可解决7000户居民住房问题。
昨日开工的新华下路经济实用房小区规划面积100亩,总建筑面积11万多平方米。第一期工程6幢3万平方米住宅将于年内完工。
副市长殷增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浣芬及省、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等,昨天参观了新华下路小区施工现场。
又讯昨日,在新华下路小区工地上,记者就我市经济实用房建设的有关情况,采访了殷增涛副市长。
据殷增涛介绍,我市今年建设经济实用房的2709亩用地已全部划定,另外还有一些开发单位将原来的商品房项目改为经济实用房项目,这样,全市共有3205亩土地用于经济实用房建设,可建成经济实用房250万平方米。今年全市可开工120万平方米,竣工40万平方米,这还不包括市政府同香港新世界集团合作的“常青花园”工程。
殷增涛强调,经济实用房建设工程是我市“八五”期间的10大工程之一,“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因此它是我市实现小康目标的“重中之重”。其根本目的在于,按照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要求,组织住房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切实促进住房投资体制、分配体制和管理体制的转换,逐步建立城市的住房保障制度,使我市人均居住面积由现在的6.3平方米至本世纪末达到8平方米。
殷增涛最后说,开工只是建设工作的起步,经济实用住房建设是今后的一项长期任务。政府部门对经济实用房的开发工作,将实行督查奖罚制度,定期定量地考核开发单位的建设进度和实绩,对工作扎实主动的单位给予奖励,对行动迟缓、质量欠佳的给予批评和处罚,力求把经济实用房小区建设成起点高、造价低、质量好、环境美、配套齐全的生活小区。18
陈新政回忆说:
“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始于武汉。1992年,国家提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从90年代开始,国家就大规模地推行安居工程,以实现居者有其屋。后来为什么叫经济适用房呢?其实国家是统一叫安居工程,而我们武汉市当时就叫经济实用房建设,不过那个时候的“实”是实在的“实”,经济实用房。
经济实用房的土地实行划拨制度,所有的税费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都减免,实行一税制,所以它的成本控制得比较好。
武汉的经济实用房建设在全国是启动最早、持续时间最长、建成规模最大的。恰恰是经济实用房那一种压舱石的重要作用,我们武汉市的房价一直比较平稳、健康,没有大起大落。上海2010年以后才建经济适用房,它原来是不建经济适用房的。而我们武汉市1992年就提出建经济实用房。1998年上半年,时任建设部部长的俞正声同志到武汉来调研,那个时候是涂勇副市长分管,涂副市长给俞正声汇报的材料我参与了写作,当时我们就把武汉市经济实用房的有关情况概括为几句话,叫做: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价格不高质量好。俞部长还去看了常青花园等小区,王守海市长、涂勇副市长都陪同了。那个时候北京的经济实用房叫安居工程,4000多元钱一个平方,在回龙观,位置蛮远蛮偏,而我们的常青花园还是比较近的,价格才908元。对此,他很有感触。在最后座谈交流时,俞部长充分肯定了武汉建设经济实用住房的经验做法,他说把实在的“实”改成适用的“适”,叫经济适用房,可能更符合你们的这个情况。不仅仅是实在,也很适用。1998年底,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通知”要求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对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对高收入家庭提供市场化的商品住房。这标志我国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制度基本建立。1999年我们所有的计划都改成了适用的“适”。所以经济适用房是始于武汉的。后来住建部召开了几次全国性的会议,推广武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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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部长俞正声在汉调研时表示,武汉安居工程值得借鉴
国家建设部部长俞正声一行结束在汉关于住宅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方面的调研活动,肯定了我市推行安居工程的做法和经验。
在为期两天的调研中,俞正声部长查看了南湖花园、东亭小区和常青花园等一批新建住宅小区。截至去年底,我市安居工程开工共159.8万平方米,目前已销售133.57万平方米,交付使用面积达120.5万平方米。当俞正声得知小区内设施相应配套、物业管理日趋规范时连声称赞,认为这对全国其他城市都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19
常青花园和百步亭花园被市民们称作武汉住宅小区的南北之花。这两个小区都是以建经济适用住房起步的。
蓝宾亮回忆说:
1993年的时候,政府就在研究改善住房供应的问题。当时,“香港新世界”到武汉寻找投资项目。为了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好一些,中低收入家庭有好一点的房子住,武汉市政府与香港新世界发展(中国)有限公司协商以后,决定共同兴建武汉市最大的“安居工程”——常青花园住宅区。土地由武汉市政府拿,投资由香港新世界发展(中国)有限公司出,筹建成立了武汉新世界康居发展有限公司,来承担建设任务。
1994年5月,市政府成立了常青花园工程指挥部,殷增涛副市长当指挥长。当时小区的建设原则是“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流动式发展”, 总的规划思想是“造价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住得下分得开”。常青花园用地面积很大,4400亩,规划建成15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融合的方块,总建筑面积400万平方米,建成后可居住6万户,20万人口,工程总投资大约70亿元。常青花园建成后,成为一个新型城区,行政、银行、商店什么都有了。常青花园的一、二期工程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性质,也称安居房。两期工程住宅面积110万平方米。15000多户中低收入家庭搬到这里安了家。
再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也是双赢的事情。一方面呢,它满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消费需求;另外一方面呢,它聚集了人气,改善了环境,为住宅新区的发展增加了活力。常青花园后来建设的住房包括跃式房、复式房等,有高档的。这部分住房的建设与配套,又进一步影响和提升了整个小区的环境和质量。
余杏芳说:
经济适用房供应,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块压舱石,带动了商品房建设,还把整个市场价格给压下来了一部分。从1993年开始,我们市就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1999年我主持开了一个专题会,当时给每个区下文件,规定拿出多少划拨地来做经济适用房,卖给符合条件的老百姓。这些都是比较到位的。我想,城市再大,困难再多,只要我们这些党的干部坚决按党的要求、按老百姓的期盼一件一件的事情去做,没有做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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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市经济适用房统一定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平均880元。1995年至1998年,随着建材价格的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均价先后调整提高为908元、950元、1080元。1999年以后,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不再实行统一定价,而是按照规定的八项因素逐个项目分别核价。同时,原来所规定的建设项目中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三七开的政策取消。
江汉红光小区是我市第一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汉阳七里庙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开工受阻,“好事多磨”。张公堤下的常青花园、芳香四溢的百步亭是我市最大的经济实用住房小区。
二十年间,我市建设了各类经济适用住房2100万平方米,解决了22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
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陈新政回忆说:
房改推进以来,为了增加住房供应,我们市做出了很大努力,在促进和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同时,积极建设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限价商品房是为了解决拆迁户的问题,对那种夹心阶层,即买不起商品房,但又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要求的家庭,国家就推出了一个限价商品房的政策,就是价格控制一点,土地是招拍挂的,限价出售的,它是政策性的商品房。还有2003年开始兴建的廉租住房,2010年以后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的还建房,等等。那个时候加法做得很多,而品种之间的界限很难划分。在房改前期,我认为这种加法是很有必要的,它是改革过程中的不断创新,解决了老百姓的住房问题。
首先,我认为,我们还是要走市场化的道路。学习有关方面的经验,我市试行建设了部分公务员住房,这对于增加住房供应、缓解住房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认为公务员住房有它的历史使命。在各方面的建议下,从2009年开始,武汉市没有再下公务员住房建设计划了。
第二,单位集资建房、合作建房不下计划了。那个时候也有些单位条件比较好,有地,他们要求申报计划,我们说现在商品房已经成熟了,没有必要再下计划了。在我分管的期间,单位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停止了。
第三,明确提出取消经济适用房计划。2014年,我们局向市政府写专题报告,并通过政府行文,对经济适用房的历史作用、使命做了一个评价,表示经济适用房在住房供应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已经实现了它的历史使命,在房地产市场逐步成熟的条件下,不再大规模地建设经济适用房了。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用新的办法即公租房来解决。21
由于工作做得很细,无论取消那种类别的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反响都很平稳,没有出现不稳定因素。对推进住房市场化、社会化进程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4 实施住房保障涂勇说:
住房制度改革让人们朝着商品化、社会化的目标走,但是低保户、弱势群体的住房怎么解决?这就要政府公共资源的大手“托”一下。廉租住房政策就是这样出台的。记得是2001年下半年,王守海市长对此事十分重视,亲自调查,亲自研究,指示我加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廉租住房政策是在2002年8月经过政府研究后出台的。
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是在1998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之后,为应对住房商品化条件下部分中低收入家庭出现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而逐步形成的。
余杏芳介绍:
从2003年开始,我市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2012年,累计投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约40亿元,共有 8.2万户城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
廉租住房保障的办法是怎样的呢,《武汉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暂行办法》(武汉[2002]87号)这样规定:
—配房租赁,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调配一处廉租住房供其承租使用,按公房标准租金的50%收取租金。
—租金核减,对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现承租的公有住房按照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计收租金,其与公有住房租金的差额由产权单位核减。
—租金补贴,对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规定标准面积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2008年以后为低收入家庭)实行租金补贴,由他们自行进入市场解决住房问题。
钱从哪里来,如何使用呢?依据国家政策和武汉实际,我市《暂行办法》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安排的住房保障专用资金;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中提取的专用资金;配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通过其他渠道依法筹集的资金。其实,我市廉租住房使用的资金,主要是前两项。
陈新政回忆说:
2010年,有很多城市,特别是人口流入比较多的城市开始建公租房,严格说来武汉的公租房建设是落后于其他城市的。这里有两个重要的原因,第一个武汉市每年的流入人口不是那么很多;第二个武汉市的房价不高,绝大多数人买得起房子,不像北上广深房价太高,很多人买不起房子,只能租房。
2010年,国家提出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要利用5年的时间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前几年每年要不低于1000万套。当时是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下达的。2011年给湖北省下的目标是36万套。省厅就跟我们说,武汉市的经济总量、人口都占到湖北省的1/3,保障性安居工程你们也要承担1/3,给了我们12万套的任务。第一年公租房的任务是3万套。后来我们通过“六个一批”的办法完成了任务。
第一,政府平台建一批,当时我们组建了一个地产集团,把各个平台的土地交给地产集团,由它来统一建,我记得地产集团当时建了5000多套,其中惠民居小区有2000多套公租房。
第二,因为武汉市的高校比较多,大型的企业也比较多,利用他们的自有地来建一批租赁住房,但不能买卖只能用于出租。
第三,在商品房中按照5%到10%的比例配建一批,比如1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开发就要配建5%的公租房,也就是5000平方公租房。
第四,我们最大的创意后来被称为洪山模式。因为武汉市的城中村改造很多,城中村的还建房是比较多的。当时我们就跟洪山区商量,能不能把城中村改造多的还建房集中起来,通过政府签合同包租的方式把它租出去。刚好洪山区南湖村、马湖村有850多套房子,的确是刚竣工准备交付还都空在那里,原来都是村民自己出租,后来我们通过政府签协议的形式把它集中起来包租。因为是毛坯房,当时财政拨了2000万元钱把房子简单装修了,基本能够拎包入住,就委托给洪山区政府统一租出去。后来住建部还专门到武汉来考察,认为这个模式好,见效快,又不需要重复建设。所以这个模式被住建部称为洪山模式,当时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很多媒体都来采访。我们的洪山模式就是利用存量的闲置住房作为租赁住房。
第五,对各个单位特别是政府的直管公房、闲置房通过再签协议的方式把它变轨,从原来的公房变为公租房。
第六,在工业园区新建一批。像东湖高新区,因为它新就业的学生比较多,我们就划定一个特定的区域集中地建,当时我们3万套的任务东湖高新区就建了将近两万套。
通过“六个一批”的方式总算把省厅交给我们的任务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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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明确公租房筹集模式 “武汉探索”获政策支持
本报讯昨天,住建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公租房可以通过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由此,武汉市将存量房纳入公租房的探索,获得了相关政策支持。
我市从去年开始探索公租房筹建模式,在传统的政府、国企自建模式外,还探索在市场上长期租赁房源、政府投资购买、鼓励用工单位自建等多渠道筹集方式。其中,对于政府租赁房源用作公租房,由于住建部没有明确相关规定,一直存在“充数”的质疑。
争议声中,市房管局在全国率先“吃螃蟹”,首个公租房试点,将洪山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在“城中村”改造安置后多余的安置房源,政府统一包租、统一装修后再统一出租,使得300多户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在短时间内住上了公租房。另外,还尝试将茅店学生公寓等存量住房纳入公租房范围,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支持。
昨天,住建部肯定了这种筹集公租房方式。住建部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市房管局表示,正积极探索将企业、社会存量住房纳入公租房管理方式,拓宽公租房筹集渠道。下一步将按照“先纳入管理,后规范运作”原则,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明确准入门槛,规范租赁管理,落实财政补贴,切实让符合条件者住上公租房。22
陈新政说:
第二年又给我们下25000套公租房的任务。第三年我说你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再这样下去是有问题的,房子建起来空着怎么办?后来部里也发现问题了,2015年就没有再提3600万套的事了,更没有强调要新建。
后来换了一个部长,陈政高部长来了以后就开始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因为他是从辽宁过来的。实际上,武汉的棚户区在80年代、90年代通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基本上都改造了,真正的棚户区已经为数不多了,武汉市真正有的只能叫旧城改造。当时国土规划局从国土那边有一个概念叫做“三旧”,即旧城、旧厂、旧村,所以刚开始武汉市都是改造“三旧”。有一次开会,胡立山副市长参加了,我在会上呼吁说,国家既然有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我们就不要片面地提“三旧”,“三旧”是一个地方的政策,中央没有支持,我说能不能把“三旧”纳入到棚户区改造这边来。当时规划局不同意,说“三旧”和棚户区不一样,棚户区的房子都是很差的。我说我们是两张皮,要把两张皮结合起来,一方面把“三旧”纳入到棚户区里,打个括弧,武汉市棚户区改造(三旧),这样就可以申报国家的计划,能够完成国家下达的政治任务;第二能够争取中央的财政支持,包括银行金融方面的支持,能切切实实地解决“三旧”建设中资金不足包括一些政策不通的问题。当时胡立山副市长刚过来,他是个学者型的领导,他一听觉得很好,后来我们下的计划就是武汉市棚户区改造(三旧),就把它统一起来了。这样,一方面完成国家的目标,另外一方面也推进了武汉市的“三旧”改造。我市棚户区改造数量在全国同等城市中是较多的,每年争取财政资金转移支付达十几亿元,争取国开行资金支持位列全国第一。这有力支持了武汉旧城改造。青山棚户区二期改造(青和居)也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列入的。
陈新政说:
我们在棚户区改造中实行了货币安置,货币安置也是武汉的创造,所以说武汉市在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很多创造。对于棚户区改造,住建部要求不仅要把棚户区拆完,还要把棚户区居民的还建房建好,这样才算你的目标完成了。当时,武汉各个区是不一样的,江汉区拆了以后没有地用来还建,我们就采用货币安置的方式,用武汉的话说就是拿钱走人,就是拿了钱自己去买房。最开始审计所审计的时候说我们武汉市弄虚作假,说我们的棚户区改造没有改完,老百姓的还建房没有建,把钱拿去干什么了搞不清楚,说我们套取中央资金,没有解决拆迁户的安居问题。我们就跟审计所进行沟通,跟住建部进行沟通。我说武汉市的这个方案应该叫货币安置,其实货币安置比实物安置更好。第一,它更符合实际,因为各个区是不一样的,像江汉区是中心城区,没有地,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是改变城市面貌,你把还建房都建在那里,跟周边的商品房不协调,影响了城市形象。第二,中心城区房价太高,他只有50个平方米,即使还建,也只能还50个平方米,如果把这个钱给他,他可以到郊区或偏远一点的地方买80、90甚至100平方米,这不是更好吗?第三,要建还建房起码得等两三年,还不一定建得起来,他把钱拿了以后自己很快就可以买房,很快就能够解决住房问题,为什么非要建还建房呢?有些人有房,他不一定需要还建房,你非要搞这么多房子干吗呢?房屋的品质也完全不一样,拿了钱他可以买他想买的房子。陈政高部长觉得这个思路很好,后来就推广了我们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的经验。当时还请我去部里组织的培训班讲课,在包头讲了一次,在厦门讲了一次。原来是准备要问责的,后来变成了推广我们的经验。
武汉在住房制度改革探索过程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也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不过在整个的过程中可能也面临着这样或那样问题,现在的住房制度改革就从原来的生存式保障向发展式保障转变。
2011年,武汉市公租房管理24办法明确将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这个在全国住房政策制定中是比较早的。刚才说的洪山模式,就是把城中村改造中多余的房子包租过来,解决新就业的大学生的住房问题。城市环卫工人基本上都是农村人,2012年我们筹集了一百多套公租房,让洪山区城管局包租给环卫工人,并且租金上城管局那边还给予一定的补贴,这个在全国毫无疑问是一个的创举。后来部里还专门就这个事到武汉来调研过。再一个对配建的商品房,我们也是首先给新就业大学生单独切了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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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批公租房下周迎租户 大学生可入住
长江日报武汉市民,在武汉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真的可以住上公租房了!昨天,我市首批公租房在洪山区选房,317名通过审核的公租房持证家庭开始选房,将在下周入住。
填补月入600—824元保障房“真空”
市房管局负责人说,武汉市目前的住房供应体系中存在两类夹心层。一类是廉租住房和经适房保障层次之间存在着“下夹心层”,他们每月的收入处于600元到824元之间,既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适房。另一类是不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但又一时买不起商品房的“上夹心层”。
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昨天面市的公租房,将申请收入门槛提高到本地住房困难家庭月收入1500元以下,新就业职工2000元以下,使得我市“上下夹心层”第一次有了享受保障房机会。
新就业职工首次被纳入保障房
公租房作为今年我市新推出的保障房形式,除了面向武汉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首次向新就业职工敞开怀抱,将其纳入保障房范围。
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今后几年,我市将大力发展公租房,使更多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到公租房。25
陈新政说:
我们在棚户区改造中实行了货币安置,货币安置也是武汉的创造,所以说武汉市在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很多创造。对于棚户区改造,住建部要求不仅要把棚户区拆完,还要把棚户区居民的还建房建好,这样才算你的目标完成了。当时,武汉各个区是不一样的,江汉区拆了以后没有地用来还建,我们就采用货币安置的方式,用武汉的话说就是拿钱走人,就是拿了钱自己去买房。最开始审计所审计的时候说我们武汉市弄虚作假,说我们的棚户区改造没有改完,老百姓的还建房没有建,把钱拿去干什么了搞不清楚,说我们套取中央资金,没有解决拆迁户的安居问题。我们就跟审计所进行沟通,跟住建部进行沟通。我说武汉市的这个方案应该叫货币安置,其实货币安置比实物安置更好。第一,它更符合实际,因为各个区是不一样的,像江汉区是中心城区,没有地,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是改变城市面貌,你把还建房都建在那里,跟周边的商品房不协调,影响了城市形象。第二,中心城区房价太高,他只有50个平方米,即使还建,也只能还50个平方米,如果把这个钱给他,他可以到郊区或偏远一点的地方买80、90甚至100平方米,这不是更好吗?第三,要建还建房起码得等两三年,还不一定建得起来,他把钱拿了以后自己很快就可以买房,很快就能够解决住房问题,为什么非要建还建房呢?有些人有房,他不一定需要还建房,你非要搞这么多房子干吗呢?房屋的品质也完全不一样,拿了钱他可以买他想买的房子。陈政高部长觉得这个思路很好,后来就推广了我们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的经验。当时还请我去部里组织的培训班讲课,在包头讲了一次,在厦门讲了一次。原来是准备要问责的,后来变成了推广我们的经验。
武汉在住房制度改革探索过程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也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不过在整个的过程中可能也面临着这样或那样问题,现在的住房制度改革就从原来的生存式保障向发展式保障转变。
2011年,武汉市公租房管理办法明确将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这个在全国住房政策制定中是比较早的。刚才说的洪山模式,就是把城中村改造中多余的房子包租过来,解决新就业的大学生的住房问题。城市环卫工人基本上都是农村人,2012年我们筹集了一百多套公租房,让洪山区城管局包租给环卫工人,并且租金上城管局那边还给予一定的补贴,这个在全国毫无疑问是一个的创举。后来部里还专门就这个事到武汉来调研过。再一个对配建的商品房,我们也是首先给新就业大学生单独切了一块。
涂勇说:
做房改工作要带着感情做,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党和人民把这个担子交给我们,我们就应该担当,我们就应该和老百姓想在一起。我自己是在老城区长大的,对住房困难深有同感。1979年,自己在暗楼上结的婚。暗楼是什么意思?一家18个平方,7口人,房里只能摆4张床,加上一个吃饭的桌子,就满满的了。要结婚,没有房子,只好搭一个10平方米的暗楼作为婚房。所以,我对无房户、缺房户、困难户是很能理解的,居者有其屋这是一个最起码的要求,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要素。
关于房改的成效,陈新政认为:
住房制度改革是三大制度改革中最成功的一个,也是老百姓获得感最强的一个。武汉市从1980年人均居住面积不到4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7.3平方米,到去年底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经超过40平方米。80年代的时候武汉市的城镇人口近500万,现在都1100多万人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住房规模是很大的,改革的成效也是很好的。住房分配货币化结束了人们对住房的等、要、靠的思想,这主要得益于我们住房制度改革。
武汉市的房地产市场从总体上来说还是比较健康的,武汉市的房价在全国大城市中是最平稳的。衡量房价高低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准是房价收入比,武汉市的房价收入比在全国同等城市中是最低的。按照西方国家的标准,房价收入比3:1到6:1比较合理,也就是说一个家庭三年到六年的收入能够买一套满足基本需求的房子。武汉市的房价收入比一直比较平稳,目前在9:1左右,略高于西方国家的平均标准。但是横向比较起来,深圳市房价收入比为32:1,北京是29:1,上海是28:1,所以武汉的房价收入比在全国同等城市中算是比较合理的。为什么武汉这几年发展势头这么猛,我们外来流动人口每年都增加一二十万,很大程度上就得益于我们目前房价还不是那么高。
总而言之,以破除福利制、低租金为起点的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住房社会化、商品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正是这一改革,带动了房地产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住房条件的极大改善。可以这样说,没有住房制度改革,就没有武汉市今天的城市面貌;没有住房制度改革,就没有今天的武汉市房地产市场;没有住房制度改革,就没有武汉市居民今天的居住环境。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果有目共睹。当然,和其他改革一样,住房制度改革也存在部分遗留问题,需要加强和完善
涂勇说:
住房制度的改革是武汉改革开放进程当中的一件大事,它体现了革故鼎新的超越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脚踏实地的务实精神,也体现了直面难题的担当精神。住房制度改革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武汉当时在改革中的力度和成效。老百姓满意是最高的标准、最好的尺子。当时这个改革使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释放了改革红利。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是新时代深化房改的新要求。
(编撰人:陈青云、余杏芳)
18 石泽贵,黄进,龙克虎.我市经济适用房工程全面动工 殷增涛强调切实抓好这项重大工程[N].《长江日报》,1994-06-09.
19 杨晓红.建设部部长俞正声在汉调研时表示 武汉安居工程值得借鉴[N].《长江日报》,1998-04-03.
20 余杏芳.江城改革的足迹[M].武汉:长江出版社,2014:151。
21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2013年5月26日
22 http://www.hb.chinanews.com,2012-06-13.
23 http://www.news.cn,2018-04-26
24《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暂行规定》(武房发〔2011〕150号)
25 http://www.cjn.cn,2012-02-29.
本文来源:《武汉改革开放口述实录(二)》,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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