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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包装的看法和建议(过度包装整治)

  过度包装的看法和建议(过度包装整治)商品包装具有保护商品、方便储运、指导消费等功能,但空隙过大、层数过多或成本过高的包装,显然超出了其基本功能。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40%,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大部分是过度包装产生的。商品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能源、污染生态环境,还增加了消费者负担,给社风民风带来不良影响,急需加大治理力度。

  国外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化实践

  国外通常利用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等措施,采用标准控制、生产者责任延伸和经济手段控制等方式,加大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力度。其中,标准主要对包装容积、包装空隙、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设定限值标准 ;生产者责任延伸主要是让商品生产者、进口商与零售商承担起包装回收再利用与再处置的责任,从供给侧督促生产经营者采用包材少、易回收的设计 ;经济手段控制主要是对居民征收垃圾清理费或包装税,从消费侧引导消费者选择简单包装。下文以韩国、日本的实践为例,重点剖析域外利用标准控制过度包装的主要做法。

过度包装的看法和建议(过度包装整治)

  1993年,韩国首次发布《产品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标准法规》,最新修改于2022年4月。该标准覆盖食品、化妆品、洗涤剂、杂货、药品、服装、特定电子产品等7大类、14个细分小类,并对不同产品的包装空间比例、包装层数作出规定。根据不同产品特性,标准将包装空间比例要求分为10% 以下、15% 以下、20% 以下、30% 以下和35% 以下等5个限值要求,包装空间比例按照《商品包装 ( 消费包装 )空间比例测量方法》(KS T 1303-2019)测定,如花式蛋糕包装空间比例要求35% 以下。

  在日本,政府制定了《促进包装容器的分类收集和循环利用法》,各行业、各地制定包装限制指引。如,日本百货业协会成立专责委员会制定《包装新指引》标准,规定尽量缩小包装容器的体积,容器内的空位不应超过容器体积的20%,包装成本不应超过产品售价的15%。再如,东京都出台的《商品礼盒包装适当化细要》规定包装容器的空隙原则上不超过整个容器的20%,商品与商品之间的间隙必须在1cm 以下,商品与包装箱内壁之间的间隙必须保持在5mm 以下,包装费用应在产品价格的15% 以下。

  我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化建设

  2000年以后,我国商品过度包装问题逐渐显现,在食品和化妆品领域较为突出。2005年9月,我国首次制定发布的《月饼》(GB 19855-2005)就对月饼的过度包装提出限制性要求。2009年3月,我国制定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2015年,《月饼》(GB/T 19855-2015)转为了推荐性国家标准,并明确要求月饼包装应符合 GB 23350的规定。

  通过政策和标准的实施,治理过度包装取得初步成效,但与绿色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此,2021年8月我国修订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于2022年5月专门针对月饼和粽子的过度包装问题,制定发布了 GB 23350-2021的第1号修改单。新标准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检测和判定方法。

  第一,包装层数要求。包装层数是指完全包裹内装物的可物理拆分的包装的层数,这里的完全包裹是使包装物不致散出的包装方式。如,接触月饼的塑料包装袋、外层的包装盒均应计入包装层数,而月饼盒内的托盘不是完全包裹,粽子的粽叶属于固有属性材料,均不计入包装层数。新标准要求,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3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4层。第1号修改单进一步细化了月饼和粽子包装层数要求,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要求不超过4层调整为不超过3层。

  第二,包装空隙率要求。包装空隙率是指包装内去除内装物占有的必要空间容积与包装总容积的比率。由于内装物的形状、形态、密度不同,要实现保护产品、方便储运等功能,需要给予商品一定的必要包装空间。必要空间系数是计算包装空隙率的核心要素,反映了包装紧凑程度,数值越小表示包装空隙越小。新标准给出了31类食品和16类化妆品的必要空间系数。如,第1号修改单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我们首先用内装物净含量乘以必要空间系数算出必要空间容积,然后用扣减必要空间容积后的包装容积除以包装总容积,即可算出包装空隙率。我国的包装空隙率与韩国的包装体积比例内涵基本相同,但是计算方法不同,要求也不同。新标准按照单件净含量的不同,将包装空隙率分成6个等级要求,如,单件净含量大于50ml 或50g的,包装空隙为不超过30%。在判断食品或化妆品适用的包装空隙率等级时,需要根据单件的净含量确定,这里的单件是指具有独立包装且净含量标注明确的物品。如,每块月饼均有独立包装且标注了净含量,就可以按照单块月饼的最大重量来确定适用等级,否则按照总净含量来确定适用等级。

  第三,包装成本要求。包装成本占比是指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与产品销售价格的比例,也就是除了第一层包装外,其他所有包装的成本都应计入,新标准要求包装成本占比不超过20%。第1号修改单对月饼和粽子的包装成本要求进行了调整,即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比从20% 调减为15% ;对于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 不变。另外要求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以避免“豪华包装”。

  第四,混装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于2005年发布的《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明确要求,不得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调研发现,96.8% 的月饼不存在混装,粽子有24% 存在混装,主要是南方地区混装鸭蛋等较为普遍。结合实际情况,第1号修改单增加“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产品混装”的要求。

  下一步工作考虑

  健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需求,梳理现行国家标准,补齐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短板,加快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国家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制定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配套,或者引领包装绿色低碳发展的团体标准。

  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实施。充分发挥标委会、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作用,面向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包装生产企业、商超和平台企业,系统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宣贯培训,引导企业尽早贯标、用标和达标。动态监测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实施效果和问题,不断强化标准实施,持续提升标准水平。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及修改单,加大对月饼、茶叶、保健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监管力度。就执法适用标准而言,当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现行标准为 GB 23350-2009,2022年8月15日起月饼和粽子开始执行 GB 23350-2021标准的有关条款及其第1号修改单,2023年9月1日起全部食品和化妆品执行 GB 23350-2021。(作者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付允)

  勤俭节约是一种美德,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不只是监管部门和经营者的责任。节日走亲访友,自觉选择简单适度的包装产品,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平时居家购物,尽量自带购物袋,减少包装物的消耗及其造成的污染……每个人都能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培育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过度包装无处可寻的那天定能尽早到来。

  原文刊载于《市场监督管理》半月刊2022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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