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地址(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法人不及时怎么处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地址(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法人不及时怎么处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址变更的流程: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应当自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应当自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市建委,并重新按有关规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变更事项内容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一个月内,持变更内容的相关证明,按原申请程序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持申请补办的报告及在省级及以上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按原申请程序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
二、变更管理权限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由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撤回企业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变更所需材料地址变更
(1)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新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盖章)(3)企业地址变更证明(批准)文件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和企业基本情况表以上材料除签字外一律使用计算机打印(A4纸)。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法人不及时怎么处理?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后超过30天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负面影响,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后应该及时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流程如下: (1)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新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盖章)。(3)企业法人变更证明(批准)文件。(4)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企业基本情况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简况。
本文由admin发布,不代表三无反资讯网-君安思危(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sanwufan.com/ppjgdq/8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