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籍人口(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
城镇户籍人口(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农村的低污染和低压力,让很多人城里人越来越向往,同时一些迁入城市的农民子女,也希望自己退休后能够回村养老。
目前很多地区都在试点户籍统一制度,让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统一成为居民户口。而面对户籍“壁垒”的取消,不少人疑问市民能否去农村建房,户口迁出的农民子女又能否继承宅基地。
其实,随着农村人口的转移,以及田园置业需求的上涨,农村宅基地的“适当”放开,不仅会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利用,而且也会影响很多农民对宅基地和农房资产的继承。
宅基地进行了哪些适度“放开”?
为了让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得以盘活利用,国家提出了“合作建房”的措施,即市民可以通过租用宅基地,或与农民合作的方式,在农村修建住宅或开展民宿等产业。也就是说,通过政策的适度放开,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拥有了共享功能,部分市民也可以建设自己的“梦中情房”。
与此同时,农村经济发展,与城市相比,相对滞后很多,这也使得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为了现阶段国家重点关注的事项。而以这个机制为基础,国家提出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各地可将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而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可以获得一定的现金补偿。
总的来说,现阶段通过合作建房和闲置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方式,已经实现了宅基地使用权的适度放开。值得一提的是,宅基地的适度放开,对于吸引城市投资下乡、进城农民将宅基地变现,以及通过对闲置宅基地资源的综合利用,让宅基地给农民带来经营性收入都有利。
既然宅基地已“放开”,那么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宅基地?
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国家明确表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继承房屋占有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这一措施表明,城镇户口子女,实际上能够通过继承地上房屋的方式,来继承宅基地,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闲置、房屋倒塌超过两年以上未恢复重建的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收回。考虑到城市户口子女继承宅基地时,是依靠地上房屋未消失而实现的,并不具备翻建房屋的权利,只能对老房进行修缮。如果未来某一天地上房屋坍塌,宅基地就会被收回。
对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农民应该注意什么?
一个是如果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那么一定要趁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世,赶紧对地上房屋进行翻建或加固,这样后代就能继承更长时间。另一个是如果农民家庭是“双女户”,只要有一个女儿的户口未迁出,那么其仍然可以完全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并不适用于此。 何种情况,城市户口子女不能拥有父母宅基地呢?
1.不能拥有父母宅基地的情形一
如果宅基地上并没有建设房屋,那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
没有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应该由村集体收回,向其他村民分配。
因为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是集体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因此不具备继承条件。
所以,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直接继承农村宅基地。
2.不能拥有父母宅基地的情形二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户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也就是说,农户的宅基地和房屋有偿转让应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本集体内成员进行。
换一种说法,农户是不能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卖宅基地使用权的,双方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所以,城市户口子女向农村父母购买宅基地及房屋,的行为也是法律不认可的,不被法律所支持。 想说的几句话
当代村庄
当前,国家对农村土地、宅基地的保护还是比较到位的。
短期看,大家认为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不能向城里人售卖,难以变现提高生活质量。
但是长期看,只要有土地,农村就能发展,农民就有希望。
小时候我们贴对联,土地神的对联是“土能长万物,地能生黄金”。农村只要有一小块菜地就足以支撑一家人的日常菜品消耗。
相信吧,农村的土地还会继续增值,只要我们掌握土地,那农民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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