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妈妈本人去吗(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多久)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妈妈本人去吗(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多久)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目前,出生医学证明已成为申报户籍、国籍、取得新生儿社会保障、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的依据和凭证之一。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说明
一、首次签发
(一)新生儿出生时间一年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母亲(非新生儿母亲本人办理须持委托书及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带齐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首次签发登记表、起好新生儿姓名,到《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办理。
(二)新生儿出生时间超过一年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1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交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逾期情况说明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换发
换发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领人向原签发机构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换发时,需提交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和换发登记表等。
(一)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包括私拆副页、乱涂、乱改、打印错误,字迹不清、项目不全、严重损坏、未加盖印章、身份证号码或其它信息发生变更等);
(二)经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证实新生儿姓名不能进行出生登记,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三、补发
申请人带齐下列材料到蒙阴县妇幼保健院补发(咨询电话0539-4822381) :
(一)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书面申请(现场领取填写)。
(三)原签发机构(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登记表、存根复印件、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均需盖章)
(四)新生儿户籍情况。未落户的,需提供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已落户的需提供新生儿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五)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
特别提醒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不能更改,签字前请认真对照首次签发登记表核实其内容。
《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为上户时公安机关裁剪联,请各位家长不要自行裁剪《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公安落户、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的重要依据和凭证,请妥善保管!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妈妈本人去吗?
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新生儿母亲前往办理,母亲无法前往的也可以委托代办,但需要婴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个别地区可能会不一样,具体以办理点政策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孕产妇提供下列医疗保健服务:
(一)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二)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询;
(三)对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监护、随访和医疗保健服务;
(四)为孕产妇提供安全分娩技术服务;
(五)定期进行产后访视,指导产妇科学喂养婴儿;
(六)提供避孕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七)对产妇及其家属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
(八)其他孕产期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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