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分配的尺度是什么?(实行按劳分配的尺度是)
按劳分配的尺度是什么?(实行按劳分配的尺度是)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考虑:第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第二,按劳分配就是以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第三,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还没有高度发达,物质产品也没有达到极大丰富的程度,不可能按需分配,只能按劳分配。
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在公有制经济中,在对社会总产品做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之后,以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实行按劳分配是由我国的经济条件决定的。
前提是生产资料公有制。
物质基础是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直接原因是社会主义的性质和特点(不能实行按需分配)。
按劳分配是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没有能够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将劳动所得全部分配给劳动者,不产生剩余价值。
分配从来是实践问题,重在历史探索和现实考察,而不首先是理论问题。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有着和任何在内容上有根据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共同的命运: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因此,真正的批判要分析的不是答案,而是问题
按劳分配的主要内容有?
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在公有制经济中,在对社会总产品做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之后,以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什么是按劳分配,什么叫按劳分配
被理解为劳动本身,再次被理解为只有复杂简单之分,而没有优劣之分。这样的理解,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按劳分配原则,是很不利的。这种理解,也是一些职工对按劳分配产生疑惑的根源。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实际上国家是一个大企业,不同的职工在不同的工厂里,但实际上仍然是国家这个大企业的一分子。那时,按劳分配是由国家进行的,每个职工都是平等的,因而把“劳”理解为个体的“劳”,尚有某种合理成分。,国家不断向企业放权,最终使企业成为的法人。在这种情况下,国家进行按劳分配,面对的不再是职工个体,而是企业。因此,再把“劳”理解为个体的“劳”,就很不妥当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劳”
首先应当理解为是企业的“劳”。国家通过宏观管理这只“手”,市场通过“看不见的手”,共同对企业进行按劳分配。企业“劳”越多,获得的分配也就越多。一方面,国家和市场对企业进行按劳分配;另一方面,企业对职工也要进行按劳分配。在企业内部,“按劳分配”之“劳”就是个体的“劳”。由于管理模式不同,企业也可能只对车间、班组进行分配,但职工最终获得的分配还是按自己个体的“劳”计算的。如果企业的“劳”不多,个体的“劳”再多,个体也难以获得较大的分配物。事实上,甲厂高级工程师的收入不如乙厂工人,丙厂劳模的收入不如丁厂守门人的情况,在现实中随处可见。如果我们不把“劳”既理解为企业的“劳”,又理解为个体的“劳”,就难以解释这种现象,职工的疑惑也就难以消除。当然,上述“不平等”现象需要国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不同企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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