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会计处理案例(破产清算后职工怎么办)
一、我怎么知道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了?
答:
一是可以通过公司内部了解,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可能是由于公司自行申请,也可能是因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等被公司的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但无论如何,一旦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会向公司邮寄相关法律文书。
二是可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输入公司名称,查看相关文件。通常法院在向破产公司邮寄相关文书的同时也会将上述文书通过网站进行公告。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二、公司进入破产清算,作为员工我还可以继续在公司工作么?
答:
看情况。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不意味着公司停止经营或者倒闭。
如果公司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有人认为公司还可以再救一救,可能会进入到重整程序;或者公司还想向天再借五百年,与公司债权人在清算过程中达成和解,可能都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也或者公司进入破产清算后,管理人认为公司继续营业能够为公司清偿债务提供更好的条件。都可能不会马上停止公司经营,此时公司员工可以继续在公司工作。
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况,管理人认为公司无继续经营的必要,则可能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相关条件和标准,可参考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已经进入破产清算了,但还欠我工资,能不能直接把公司资产拿走抵债?
答:
不可以。
就算公司正常时候欠发工资,除非公司同意以物抵债,否则也不应通过非法手段维护权益。如果在此期间员工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公司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涉嫌犯罪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司进入破产清算了,我可以问公司要哪些补偿?
答:
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应当划入员工账户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公积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五、我该怎么问公司拿这些补偿?
答:
1、与管理人协商解决,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书;
无须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管理人向你调查核实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安静等待管理人财产分配。六、公司都已经进入破产清算了,我的钱还能拿回来么?
答:
看情况。
如果公司破产财产够多,就可以。
在破产案件中,破产财产的一般清偿顺序(不包括有担保的债权部分)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劳动债权,税收及社保债权,普通债权,劣后债权。
因此,劳动债权的清偿顺序靠前,在公司财产可供清偿的情况下,可以清偿。
当然,如果公司没钱了,那么就拿不回来了。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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