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款怎么起诉
个人欠款怎么起诉
一、提起诉讼的权利和义务 提起债权人对债务人欠款的诉讼,有经济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一方有权提起起诉,有义务去起诉。”另外,民法总则第七十九条规定“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债权人拥有提起起诉的权利,也有义务去起诉。
二、立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条条文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提起诉讼的主体是经院方承认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的身份和资格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只有满足作为当事人的资格要件,才有权出庭参加诉讼。
(2)要求提出的诉讼请求是经院方允许的包括认定债权的存在和金额。
(3)申诉书和诉讼请求文书应清楚明确,能让法院依据观察,判断案件属实及诉讼要件。
(4)受理仲裁或诉讼需要支付案件费用。
三、收集证据材料
(1)债权人要提供有助于证明其债权的证据材料,如:与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小额借款证明,债权人银行存折,银行对账单,电话证据,录音带等。
(2)另外,还要收集有助于证明债务人的拒绝履行债务的证据,如:邮件、短信、微博等的交流记录;必要时,还可以收集某些有关欠款的证人证言。
(3)另外,考虑到诉讼可能耗时较长且服务环节多,债权人应当在准备开庭以前,收集足够多的证据材料,以便在程序上取得有利于自己的结果。
四、受理条件
(1)债权人申请受理诉讼时,必须在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文件中,提供院方认可的足够的证据材料,以便法院能够根据提出的书面申诉,判断案件的相关争议的属实与否以及诉讼有效性。
(2)主张债权的证据材料是受理和审理案件的绝对条件,债权人提交或交存不足的证据材料,案件将不会得到受理。
(3)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不可以要求当事人支付罚金或者保证金等其他不该支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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