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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益(最低消费可以投诉吗)

  最低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益(最低消费可以投诉吗)

  如今人们外出就餐的情况越来越多,有时候想要订个包间,会被明示或者暗示地告知,包间有“最低消费”。

  所谓“最低消费”,是指经营者单方设定的,在其经营场所内,消费者所必须消费的最低标准。没有达到最低标准的,按照最低消费价格支付;达到最低消费标准的,按照实际消费价格支付。

最低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益(最低消费可以投诉吗)

  目前,设“最低消费”的场所主要集中于餐饮等行业。

  在经营者没有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存在最低消费、事后要求消费者遵循最低消费的情况下,往往容易引发矛盾纠纷。

  而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观点都认为经营者以格式合同的形式,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因此“最低消费”的规定是无效的。

  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都明确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但是,经营者在店堂里进行了最低消费标准的公示,或以其他方式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关于最低消费的规定,要求消费者遵循最低消费的情况,关于“最低消费”条款的合法性就有所争议,目前对于这一问题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

  消费者一方认为,经营者侵犯其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但经营者一方则认为,自己享有自主经营和自主定价的权利,消费者可以选择消费与否、选择何种消费的权利,所以并没有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从上海地区的司法实践来看,倾向于否定“最低消费”条款的合法性,仍然认为“最低消费”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对于被要求“最低消费”,消费者可以向消保委投诉,消保委会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开展调解,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消费者还可以就消费争议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对于被认定为违法的商家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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